
種類有禁止標誌、警告標誌、指令標誌、提示標誌四類,應設置在危險源前方足夠遠處。
標誌的分類為禁止標誌、警告標誌、指令標誌、提示標誌四類,還有補充標誌。禁止標誌的幾何圖形帶斜杠的圓環,其中圓環與斜杠相連,用紅色;圖形符號用黑色,背景用白色。警告標誌的幾何圖形為黑色的正三角形、黑色符號和黃色背景。指令標誌的幾何圖形為圓形,藍色背景,白色圖形符號。
危險和警告標誌應設置在危險源前方足夠遠處,以保證觀察者在看到標誌及注意到此危險時有充足的時間,這一距離隨不同情況而變化。
標誌使用要求規定:
1、為了有效地發揮標誌的作用,應對其定期檢查,定期清洗,發現有變形,損壞,變色,圖形符號脫落,亮度老化等現象存在時,應立即更換或修理,從而使之保持良好狀況。管理部門應做好監督檢查工作,發現問題,及時糾正。
2、要經常性地向工作人員宣傳標誌使用的規程,特別是那些須要遵守預防措施的人員,當設立一個新標誌或變更現存標誌的位置時,應提前通告員工,並且解釋其設置或變更的原因。